吴竹兵律师承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(数额巨大,税额536万)案获宣告缓刑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1-07-08点击量: 分享到:
辩护人:吴竹兵律师,安徽金亚太(芜湖)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,刑事辩护中心主任。
承办结果:认定从犯,宣告缓刑。
案情简介:
2017年至2019年期间,被告单位上海某某物流公司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,由被告人熊某某支付开票费、通过被告人张某某、陈某某传递开票信息等方式,让北京某某运输公司等15家公司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,税额共计达人民币500万以上,均已认证抵扣,造成国家税款损失。数额巨大(250万以上)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一般法定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辩护过程:
在此案移送审查起诉之后,安徽金亚太(芜湖)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陈某某(审判阶段称为被告人)家属的委托,指派吴竹兵律师作为陈某某的辩护人。辩护人经过认真阅卷,分析当事人陈某某在案件的实际作用和地位,其在该案当中应当属于从犯,随后与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,检察官最终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,认定陈某某在案件中系从犯。
案件移送上海某区法院审理以后,辩护人向法院提出被告人陈某某在案件中的减轻或从轻的犯罪事实、情节,应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并可以宣告缓刑的意见,获法院采纳,法院随后判决宣告当事人陈某某缓刑。